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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电话:0938-8577980 开馆时间:周一到周日 上午:08:30-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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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天水市秦州区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(最新版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12-1 浏览次数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3.办理退转证业务前,读者须结清名下所有逾期记录、归还全部借阅图书,确保无图书损坏、遗失情况,方可正常办理押金退还手续。 四、逾期、遗失及损坏图书处理规则 (一)逾期处理 读者所借图书未按期归还即为逾期,可自愿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处置,核销逾期记录: 1.志愿服务抵扣:逾期时长≤10天,可参与馆内志愿服务1次核销逾期记录;逾期时长累加,志愿服务次数同步递增。 2.合规替代处置:逾期时长较长、长期逾期滞留图书造成馆藏资源浪费,或自愿放弃志愿服务的读者,须按本馆相关处置标准进行处理,并现场阅读并签署《秦州区图书馆遗失、破损书籍及合规替代处置抵赔同意书》,自愿配合完成逾期处置工作。 (二)图书遗失、损坏处理、长期逾期滞留及恶意占用馆藏资源浪费处理: 读者借阅图书出现遗失、页面破损、涂画、缺页等损坏情况,或长期逾期滞留图书、恶意占用馆藏资源造成图书资源浪费的,须主动配合本馆处理,严格遵守本馆赔偿及处置标准,并现场阅读并签署《秦州区图书馆遗失、破损书籍及合规替代处置抵赔同意书》。 读者可优先自行购置同版本、同质量原版图书归还;无法购置原版图书的,经本馆审核同意,可购置新版图书替代。成套图书遗失单册的,按整套图书原价赔偿,剩余在册册数不予单独保留。 (三)特殊文献处理 具有历史价值、稀缺性的珍贵馆藏文献、孤本等,一经遗失或损坏,本馆将根据文献收藏价值、稀缺程度,酌情核定赔偿及处置标准。 五、文献外借限制 当年未合订期刊报纸、工具书、地方文献及特色馆藏资料,仅支持馆内阅览,不办理外借。 六、数字资源服务规则 1.局域网数字资源:在电子阅览区电脑免费阅读下载。 2.电子图书:在馆内电子书借阅终端免费阅读下载。 3.音频资源:可使用馆内森林耳机免费收听。 4.云数字资源:可关注秦州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在线阅读;也可下载公图版移动图书馆 APP,在总服务台申领邀请码并完成注册后,全天候畅享云端阅读服务。 七、附则 1.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,由天水市秦州区图书馆负责最终解释。 2.本馆此前发布的相关借阅管理规定,与本规则不一致的,一律以本规则为准。 3.读者进入本馆开展阅览、借阅等服务活动,即视为自愿认可并遵守本规则全部条款。 附:《秦州区图书馆遗失、破损书籍及合规替代处置抵赔同意书》 天水市秦州区图书馆 2025年11月28日 附:《秦州区图书馆遗失、破损书籍及合规替代处置抵赔同意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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